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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针对创新型靶点的合作方式有哪些?

    对于创新型靶点,我们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服务形式,合作开发,定向预研孵化等,根据双方承担的项目风险和投入,分享相应权益。

  • 1-2、对于一些市场上常见的工具分子靶点,是否可以低价转让?

    对于项目转让,我们有标准的转让商务策略,符合市场估值核算原则;对于工具分子,一般只转让部分或单个领域的开发权益,不进行所有权益的转让和授权,具体视情况而定。

  • 2、贵司对承接不同单位同一个靶点的项目是怎么处理的?

    1)一般情况下,每个靶点只合作一家单位,并且会签订排他协议;
    2)同一靶点排他协议结束后,我们才会与其他公司合作,并且前一项目的任何材料、中间产品以及最终成果都不会用于其他公司的项目;
    3)对于单独筛库的项目,客户一般不会告知靶点,筛选的时候会选择专门的库用于区分。

  • 3、关于三优提供的双抗构型问题是否涉及到其他公司的IP问题?

    三优IP部门自己对三优常规的双抗构型做了专利检索分析,检索分析的结果显示我们的双抗构型不存在专利侵权风险。如果客户需要其他的构型,建议客户找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FTO检索,确认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

  • 4、如何保证筛选到的抗体序列和其他项目交付的抗体序列无专利冲突问题?

    强调会交付与前期客户不同的所有新序列。如果客户非常关心专利问题,建议: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利分析检索,以确认序列新颖性和是否可以自由实施;

    2)请三优的IP部门进行相关专利检索,以确认序列新颖性和是否可以自由实施,这项工作非常耗时,需要增加额外收费,费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收费。